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图片新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以案说法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论坛
丨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时间:2018-09-27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大
|
中
|
小
】
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罪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行为。
通知通告
·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第一...
·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整治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改革创新...
互动平台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