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

时间:2022-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3

一、本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情况………………………………………… 4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 5

三、支出决算表……………………………………………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12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五部分 附件…………………………………………… 17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照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六)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工作。

(八)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配合市委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检察院管理区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管理本单位的计划、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配合市委主管部门、市人民检察院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区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十一)办理其他由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设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五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29.59万元、支出总计1722.35万元。与2021年1705.83万元收入相比,总计增加23.76万元,增加1.4%,与支出1701.26万元相比,增加21.09万元上涨1.2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6.17万元,占比69.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523.42万元,占比30.26%。(可附图说明)

项   目

金额(万元)

占总收入比例

财政拨款收入

1206.17

69.74%

上级补助收入

0

0%

事业收入

0

0%

经营收入

0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

其他收入

523.42

3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2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98万元,占比64.68%;项目支出608.37万元,占比35.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总收入比例

基本支出

1113.98

64.68%

项目支出

608.37

35.32%

上缴上级支出

0

0%

经营支出

0

0%

附属单位上缴支出

0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6.17万元、支出总计1206.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9.09万元,下降7.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0.08万元,增加7.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增加,相应的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6.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06%。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08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相应的保险公积金及工资均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69.85万元,占比55.52%,日常公用经费536.76万元,占比44.4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6.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58.51万元,占9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万元,占2.14%;卫生健康(支出22.25万元,占1.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156.77万元,支出决算120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用于发放工资及办公、办案支出,其次政法转移经费不做预算,所以支出大于预算书,。较2020年决算增加80.08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增加,同时保险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3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6.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75万元,完成预算的231.67%,比上年增加23.04万元,增长196.75%,原因是:2021年单位购置1台公务用车,购置费19.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02万元,占比43.22%,比上年增加3.31万元,增长2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保有辆17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人数0人。2021年度比2020年度增加23.04万元,原因为2021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9万元,比2020年增加18.05万元,增加14.0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36%。组织对 2021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 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单位运转经费”等 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单位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得分98.63,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得分97.42,检委会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得分90,检委会议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得分99.02,均属于优秀。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6万元,执行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81.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时省直书记员是5人,下拨预算时调走1人,预算只下拨23.2万元,所以完成率为81.1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做的可以更精准一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评价体系,优化目标值(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单位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3万元,执行数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做的可以更精准一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评价体系,优化目标值(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检委会会议室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检委会议室所需设备购置,使检委会议室正常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做的可以更精准一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评价体系,优化目标值(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检委会议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0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检委会议室的建设,保障了办案的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做的可以更精准一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评价体系,优化目标值(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