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4223日在太原市尖草坪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正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心无旁骛、承压奋进,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稳居全市第一方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1. 优化检察服务,护航发展有力有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中心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区委“全力打造上风上水、科创集聚、服务完善、产城融合、宜居繁荣的北部新城”战略部署提供更优检察服务。

(一)更高水平推进平安建设。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安定、危害人民安宁犯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4人,起诉20人;对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74人,起诉89人;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50人,起诉53人。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9人,起诉69人,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揭牌成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办公室”,依法惩治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深入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许建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一体推进平安尖草坪、法治尖草坪建设。

(二)更实举措创优营商环境。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等,批捕100人,起诉214人。建立“1234”助企服务模式,以“检联企”服务站为品牌,以知识产权办公室为依托,搭起工商联、企业家协会两架“连心桥”,组建1+3(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综合履行四大检察。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对接21个企业,一企一策、分类服务。与区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联合制定《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及办理涉民企案件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落实沟通机制、案件办理、诉源治理等15条联企措施。推深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通过案件办理靠前参与治理,针对已办理的案件跟踪回访了解企业合规经营状态,加快培育典型案例。在企业合规中建立特邀咨询员制度,聘请10名咨询员提供辅助性法律咨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人,起诉13人,办理的胡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省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 支持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三)更大力度守护绿色生态。擦亮绿水青山这张尖草坪区的美丽“名片”,进一步用好跨部门联合、“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等机制,持续做深做实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案件办理。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对辖区内重点河流进行巡查,全面排查非法围垦河道河堤、种植碍洪高杆作物等问题,办理相关案件4件,严密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深入推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区河长办携手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共护母亲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办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与环境治理案38件,奋力推进“天蓝、岸绿、生态美”的美丽尖草坪建设。

二、做实检察为民,践行宗旨用心用情

牢记和践行初心使命,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思考谋划检察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和落脚点,切实在解民忧、增福祉上求实效。

(一)用心守护民生民利。着力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食药领域制假售假,依法规范办理相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切实守护好百姓“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进一步抓好典型案例培育和案件宣讲工作,办理的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被《检察日报》报道,并被市院选为典型“小案”进社区巡讲,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治主张,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始终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

(二)真情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处理各类群众信访114件,其中接待来访群众74次,处理来信22件,处理网上信访18件,均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回复答复率100%。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对4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了评查。在办案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对30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将听证会开在城门下、驾校中、高校里,真正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民生工程”,结合司法办案救助因案致贫受害方606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9万元。

(三)“未”爱呵护禾苗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928人,批捕22人,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2246人,起诉1528人,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5人。开展专题讲座,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出“督促监护令”9次。23名法治副校长走入校园进行法治宣讲,依托“禾曦·未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课堂、法治直播等活动9次,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顺利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复核。

三、履行检察职能,法律监督业勤业精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加快推进检察体系现代化,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公平公正“促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刑事诉讼基本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5569人,批捕2894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981324人,起诉555805人。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10人,不起诉299人,推进轻罪治理向深向实发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30101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68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663人,采纳率为97.2%。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1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60件,纠正漏捕漏诉23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刑事审判违法行为3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监督意见47件。

(二)民事检察精准高效“出精品”。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1件,均被采纳;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件。持续强化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违法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获法院采纳。春节期间帮助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工作信息被《检察周刊》《山西法治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转发,办理的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案、荆某某与尖草坪区人社局保险纠纷化解案成功入选太原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三)行政检察依法做实“求突破”。加强对吸毒人员逃避强制戒毒行为的监督,发现监督线索7件,向公安机关制发行政违法检察建议4件,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推动土地执法领域行政监督走深走实,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2件,行政违法检察建议 6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注重检行协作,在督促依法行政的同时,与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行政单位深化工作衔接,建立信息共享长效联络机制。

(四)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创名片”。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足辖区资源禀赋,创经验、创特色、创品牌,持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办理的刘某某等人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全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8件,向太原市检察院移送线索1件,立案57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诉前磋商52件,全部收到回复并办结。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拔花花”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非遗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百案评析”典型案例。永宁堡古堡遗址保护案工作信息获得多家省级、国家级媒体编发转载。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社会化协同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凝聚公益保护共识。

四、锻造检察铁军,自身建设从严从实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扎实有力培养人才队伍,毫不放松全面从严治检,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制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政治建检,唱响维护核心主旋律。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20余次。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7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通过领导班子“领学”、主题教育办“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高标准抓实理论学习,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次。全面赋能“党建+”新模式,各支部创建“党建+司法救助”“党建+公益诉讼”等品牌,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扎实做好“检社”共建,积极落实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工作要求,促进优势互补、共建共享。

(二)人才强检,搭建多维成长主阵地。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检察长带头办案21件,领导班子办案328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办理检察干警职务职级晋升、职级套转、上编28人次,促进人才活力充分涌流。制定2023年度人才培养“砺剑行动”实施方案及计划,建立起育、管、用相结合的培养机制。举办“明法思学”大讲堂5期,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开展“大帮带”,14名青年干警与6名党组成员共结帮带对子7对,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与区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同堂培训,组织干警赴多地开展实地调研学习活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能。建立以“走出去”为载体的政治轮训模式,全年共组织线上网络培训23301人次,线下外出培训2495人次。盘活检察文化资源,筹备建立院史馆,确定院logo,精心制作宣传片,构筑干警精神家园。我院反映打击养老诈骗题材的原创作品《姥姥的套娃》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电影类三等奖、省政法委平安山西“三微”比赛十大作品奖。

(三)从严治检,把握廉洁自律主动权。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5次,赴太原市万柏林区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重要节假日前发布廉政提醒,开展纪律作风大督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记录填报有关事项28件。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体推进建立职责明晰、制度完善、衔接顺畅、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四)公信兴检,争当检务公开主人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联络走访、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交流座谈会等各类活动66人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稳妥推行检务公开,主动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检察办案各环节,邀请48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专业人士对30起案件进行了听证。全年在市级以上主流报刊发表文章65篇,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36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法治尖草坪建设同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都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举措还不够精准,对标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有尖检辨识度的成果不多。三是对标新时代检察铁军标准,司法理念上尚有偏差,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还有不足。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承前方可启后,拾阶必能登高。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区域中心城市北部都市区、中部城市群重点产业支撑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发展主战场”的发展定位,把抓落实作为今年检察工作的重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出实招、聚合力、强动能,为尖草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之为、检察之力。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上彰显新力度。找准检察履职的着力点,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协同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严格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持续强化检企联动机制落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力度,服务美丽中国和文化强国建设。

二是严格司法办案,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展现新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常态化抓实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妥善处理好每一件“小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深化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工作,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持续推动从“办理”到“办复”转变,促进源头治理。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新突破。自觉以现代化的标准和境界更新理念,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构建严密科学的法律监督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要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发挥好轻罪治理作用。侦查活动监督要多一些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优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功能与机制,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民事检察要下大气力提升自身能力水平,解决不专、不会等问题,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要解决不敢、不力等问题,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更大力度办理有影响、效果好的“精品”案件。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完善协调高效的法律监督机制,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四是坚持政治统领,在队伍综合素能提升上呈现新气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升政治能力、筑牢政治忠诚。向从严治检要战斗力,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班子、带队伍,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完善推进“三不腐”、防止“灯下黑”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一体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提高检察业务管理能力,不断转变工作理念、管理方法、指导方式,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聚焦队伍建设现代化目标,实现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检察理论调研、综合素能等各方面能力不断提升,干警培养工作各项机制更加完善。切实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在精神引领、氛围营造、载体创新、讲好故事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龙腾虎跃春雷动,蓄势乘风谱新篇。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落实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凝神聚力、阔步向前,努力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尖草坪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尖草坪检察”微信公众号 “尖草坪检察”微博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宣传片 原创微视频《姥姥的套娃》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2023719日开班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2.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指省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经202377日省检察院第21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和主要监督方式,包括“案-件比”等57项指标,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和依法履职质效的“指挥棒”,是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为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4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4.禾曦·未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是指我院为青少年儿童搭建的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多元化服务为一体的司法平台。“禾”代表正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细心呵护,也符合尖(菅)草坪的地域特点;“曦”寓意着未成年人像清晨的阳光一样朝气蓬勃、充满希望,也蕴含着检察工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光和热。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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