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6人,其中原中管部级2人,中管厅级3人,省管厅级2人,县处级14人,涉案金额3.9亿余元……
过去一年,职务犯罪检察部坚决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市委高质量发展大局,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司法办案,高质效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以办案为中心
推动专项工作落实
刚刚过去的一年,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协同深化整治金融、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行业腐败问题,坚决清除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
据统计,全年共办理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案件103人,金融、能源领域案件17人,医药领域案件6人,基建工程领域案件31人,针对重点领域共制发检察建议11件,先后前往6家单位以案释法宣讲职务犯罪预防,着力促进营造崇法尚廉、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相关要求,持续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格审查行贿犯罪事实证据,强化法律适用和政策尺度把关,深挖权钱交易行为和问题线索,协同相关部门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行贿犯罪,向监委提出行贿线索56条,依法追缴行贿所得非法获利2700余万元,协同落实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不放松。注重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举,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工作,促使其真诚悔罪、主动退赃,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共追赃挽损1.2亿余元。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机制,以机制促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强化提前介入。为做实提前介入实质化和规范化,制定了《太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办理机制》,就事实认定、证据调取、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并跟踪落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商请、最高检指定,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原中管正厅级干部案件1人、正部级干部案件1人。
第二,强化监检法衔接。通过建立顺畅高效的沟通联络机制,统一司法理念、消除认识分岐。制定《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受理衔接机制》《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工作规定》,印发了《太原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常见问题检察工作指引》,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
第三,强化一体履职。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坚持上下联动、共同研究、形成上下一体检察合力。为不断提高案件审查及出庭公诉能力,制定了《太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六同步”工作机制》,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中三大问题,即“审什么事实、取什么证据、到什么程度”,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举措,起草了《太原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办案常见罪名证据指引》,结合经验做法制定的《太原市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押解犯罪嫌疑人、卷宗方案》已在全省推广,解决了实践中异地押解人卷难点。
第四,强化人才储备。狠抓全市职务犯罪条线专业化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职检讲坛等活动,提升办案协作能力及系统化出庭水平;出台《太原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人才库实施办法》,建立太原职检人才库,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过硬的22名员额检察官和助理入库。目前职检有3名同志入选全省职务犯罪人才库,1名同志入选全国职务犯罪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