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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送关怀 救助暖人心

时间:2019-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全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回头看,挖掘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的结合点,其中,申请人郑某申请检察监督一案成为院党组关注的焦点。

  申请人郑某在交通事故中致残,2018年11 月7日,因不服尖草坪区法院的判决,向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审查后,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向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

  在此案受理审查过程中,接待人员发现申请人郑某系退伍军人,家庭十分贫困,遭遇交通事故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属于司法救助对象。为切实落实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2019年4月24日,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英带领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会同阳曲县退伍军人事务局、阳曲县东黄水镇相关工作人员,奔赴郑某家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其家庭困难,在实地进村入户的走访中,我院办案人员发现郑某一家实际情况比想象更糟,郑某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外伤性癫痫时常复发,需要长期药物治疗,与其同住的父亲还因腰部损伤丧失劳动能力,住所房屋破旧,院内一片破败景象,全家仅靠郑某的低保收入和一年1000元的土地出租费维持生活。

  经过细致的调查和核实,郑某2013年退伍,属于因案致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高检院2018年4月部署开展《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的规定,郑某属于四类重点救助人群中的三种情形,经过走访邻居和村委会,全面详细了解郑某一家人的情况,确定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当场向郑某本人和其家人详细讲解国家扶贫救困的政策和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告知其着手准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准备的申请材料。郑某对检察机关主动入户调查启动救助程序表示非常感谢。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奉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服务群众的平台,通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扶危济困化解社会矛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让被救助的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