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图片新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以案说法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论坛    丨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时间:2018-09-21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人员信息 工作报告
党建信息 检务指南
检务公开
通知通告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第一...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整治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改革创新...
互动平台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