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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言福:浅谈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思考

时间:2015-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开局之年。新的历史时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党和人民对法律监督工作寄予了新的期望。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为我们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但同时也应认识到,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由发展差距、收入差距引发的社会矛盾易发多发;随着社会开放性、流动性增强,社会治理面临新的课题;随着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各种社会问题甚至个人极端事件可能增多;随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总量可能持续攀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检察机关承担查处腐败案件的任务会更加繁重;随着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的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难度、风险和责任明显加大。可以说,在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和挑战也前所未有。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就是贯彻四中全会《决定》,推进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的重大措施。

  作为基层检察院,身处在执法办案和解决群众诉求的第一线,要抓好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所面临的新常态、新机遇,正确把握党中央的新要求、新精神,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期待,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善于作为,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院会议精神,坚决恪守检察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突出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国家政权机关,要始终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要认识到公平正义是法治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公正司法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机关的立身之本,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自觉把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司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

  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规范执法, 切实树立检察公信力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将会越来越好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监督的法律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等等,这些要求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我们要转变以前重配合轻监督的观念,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方面,从主观上强化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识,排除畏难情绪, 要求我们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保障公正司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诉讼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错误裁判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加大监督力度;认真监督纠正裁判不公问题,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性;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保证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另一方面,要善于监督,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在诉讼监督过程中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工作。

  执法办案是维护法治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全力推进法治建设中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同时,紧紧围绕最高检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问题导向,把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不规范,不仅影响公正司法,也会削弱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因此,要全面排查各个执法办案岗位、环节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坚决整治和有效防范, 切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开门整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群众代表参与活动,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把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查清、找准、改到位。特别是要针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阻碍律师会见、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持续治理,以专项整治的成效来提升干警素质和办案水平。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品质 

  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队伍管理机制。继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检察人员增强群众观念、转变执法作风。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奖励机制,进一步树立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优秀典型,以先进模范的形象影响执法办案人员,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二是注重业务能力建设。把专业化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 加强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落实检察人才建设规划,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和创先争优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强院水平,切实提高干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阳光用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等制度,建立健全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督制度体系,切实把人管住、把案管严、把事管好,狠抓廉政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对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