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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时间:2015-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SRC-269052619  【字号: | |

  今年以来,山东省蒙阴县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思路,以思想理论基础建设为根本,以加强党性教育为核心,以提高队伍素能为目标,探索构建了组织、运行、监督、保障“四位一体”党建工作体系,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构建精简有力的组织体系,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部署开展“机关党建年”专项活动,合理调整组织机构,着力抓好班子、队伍、阵地三项建设。一是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按照便于管理运行、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对机关党委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书记由院党组副书记担任,机关党委委员全部由院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党组成员分管部门不同,在机关党委下设4个支部、10个党小组,支部书记分别由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兼任,支部委员、纪检委员和党小组长由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政治过硬的中层干部担任。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理顺了组织、工作关系,真正把党建融入了队伍业务建设,为抓好党建奠定了基础。二是培养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抓住机关党委、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这个“关键少数”,积极营造氛围,创设平台讲台,举办专题学习班、理论务虚会,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担起工作责任。充分调动组工干部抓党建、干党建的积极性,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他们感到工作上有“劲头”、政治上有“奔头”、事业上有“干头”。三是完善功能实用的活动阵地。在机关党委下设党建办公室,专人负责党建日常工作和相关制度的执行、监督、落实。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积极创造条件,为院机关党委和4个党支部分别设立专属活动室,设立公开专栏,建立支部档案,定期开展生活,组织工作更加规范。

  二、构建规范实用的运行体系,创新组织生活方式。

  赋予常态化党建工作新的内涵,改进“三会一课”方式,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推动力和吸引力。一是进一步增强组织凝聚力。党组党委、支部小组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关心了解思想动态,真心听取意见建议,尊重平等对待每一名党员、干警,在日常交流和潜移默化中凝聚共识,壮大力量。组织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蒙阴检察做什么”和“蒙检党建品牌”大讨论,举办“同月党员生日会”、“沂蒙精神大讲堂”专题活动,经常性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走革命道路、团队拓展训练活动,激发了党员、干警的热情激情,增强了身份感和归属感,党建工作更接地气,队伍思想意志更加统一。二是进一步增强党建推动力。发挥党组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抓学习、讲担当、强党性,在对党忠诚、践行宗旨、勇于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走在前列、做出表率。鲜明提出“一个支部一杆旗,一个党员一盏灯”的建队理念,开展“支部对标、党员竞赛”、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标兵”推选、“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组织年轻党员开展“党建论坛”,自拟题目、自由研讨,探索解决办法,澄清模糊认识,开拓了思路视野,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进一步增强活动吸引力。改变过去传达文件、领导灌输、自由漫谈的固定模式,在触及灵魂、激活思想上下功夫,探索实践了书香支部、书香检察、蒙山讲坛、道德讲堂、现场教学、志愿服务等接地气、聚人气的主题实践活动,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互动,变被动参加为主动选择,更加贴近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让广大党员感到“解渴”、“过瘾”,极大提高了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构建严格严密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务检务同落实。

  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实行“三公开”、“三联系”、“三管理”,着力加强内外部监督。一是实行党务、检务、财务三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党务、阳光检务、阳光财务,倡树“阳光心态”,打造“阳光检察”品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内情况通报制、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实行中层干部列席党组会议制度,以公开促公信,促进了议事决策的民主、科学。印制《检务公开手册》、《派驻检察室宣传手册》等业务宣传资料,设置公开专栏、制作业务短片,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和办案信息网上查询,真正让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阳光健康运行。制定《财务公开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重大项目支出集体研究,三公经费一季度一公开,不搞暗门,不留死角,真正做到阳光透明。二是强化代表、群众、社会三联系。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联络长效机制,邀请参加预防宣讲、刑事救助、检察宣告、法治宣传、新闻发布等活动,参观办案场所,了解办案流程,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结亲连心”活动,干部走出去,群众请进来,下访巡防,送法上门,零距离帮助解决诉求,诚心诚意改进作风,接受监督。三是推行承诺、公示、问责三管理。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监督、同考核,推行目标承诺、业绩公示和问责奖惩管理,实行工作“晾晒”制度,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立足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履约践诺,每月26日对部门主要业务指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干警出勤、参会、违纪情况进行集中晾晒,接受评议。通过每月一小结、季度一总结、半年一汇报、全年公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问责奖惩,直接与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干部推选等工作挂钩。

  四、构建完备到位的保障体系,实现党建队建常态化。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基础,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抓实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先后修订完善蒙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6项制度,修订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8个岗位职责,编印《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制度手册》,每名党员一本,作为学习工作必备,推动了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保障经费开支。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初财务预算,专门用于干警教育培训和购买图书、印制资料、订阅报刊、参观学习,近年来,根据干警推荐和工作需要,先后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进行素能培训,到江西井冈山、焦裕禄纪念馆、省政府旧址等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新购置《中国共产党史》、《新编司法解释全书》等图书200余本,以先进文化陶冶干警情操,丰富读书生活,提升综合素能。三是确保人员全参与、全覆盖。积极做好离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与退休党员一一结对,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每季度上门“家访、送学”一次,为老党员赠送学习报刊,汇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帮助生活困难党员、离退休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人文关怀和情感认同,既有效解决了退休党员的管理服务问题,也强化了在职党员干部对党员身份的认同感。高度重视发展新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建立35岁以下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评议和个人自荐,推选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召开新老党员交流座谈会、组织外出学习,通过言传身教和榜样示范作用,帮助青年干警打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先后有10名青年党员成长为中层干部,8名青年干警光荣加入党组织。

  (作者系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