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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支持岳某等三人追索劳动报酬案
时间:2021-12-03  作者:  新闻来源: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支持岳某等三人追索劳动报酬案

 

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至关重要,尤其是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常常成为引发群体事件、社会矛盾的导火索。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要求,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考虑,通过实地调查核实,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一体化办案模式,以精准的权利救济,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充分释放司法善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岳某、温某、白某从2015年至2018年跟随黄某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干活,工程已完工。黄某以工程款未获批下来为由一直不予支付三人劳动报酬。经多次催促,黄某都以各种借口拖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岳某、温某、白某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依托“支持起诉岗”,支持弱势群体维权。2021年7月7日,岳某、温某、白某通过设立在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岗”,申请支持起诉索要劳动报酬欠款纠纷案。同日,本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受理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协同一体化办案,深入调查核实取证。鉴于本案申请人为弱势群体农民工,且因长时间索要劳动报酬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本案符合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同步进行的要求。为使申请人的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决定由民事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开展一体化办案,围绕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同时,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帮助。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名申请人岳某与被申请人黄某之间就所欠劳动报酬有较大争议,但由于岳某一直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打工,且因在疫情期间来回往返不便且会加重其经济负担,为减轻农民工诉累,我院办案人员驱车千余公里前往申请人所在工作地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运用民事检察监督调查核实权对当事双方所作陈述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予以调查了解。

促成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2021年7月28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就岳某等3人起诉黄某拖欠工资款一案向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三位农民工以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着以最大努力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工作理念,与区法院办案人员、援助律师共同帮助双方进行多次诉前、诉中调解。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8日,经民事调解程序,被告黄某与三名原告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指定期限内偿还所欠工资款。同时,本院向三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以检察温暖帮助他们渡过生活困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从细微处着手,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困难。农民工群体在社会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维权能力较差,急需国家公权力的救助帮扶。

检察监督不是“你输我赢”,而是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效果为先”,将矛盾化解和沟通对接贯彻监督工作始终;通过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司法工作要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的设立,是检察机关立足司法服务、关爱弱势群体的必然要求。以“支持起诉岗”为基点,农民工欠薪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将更加便捷、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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