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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不成“摔死”宠物引纠纷
时间:2018-09-11  作者:邵华  新闻来源:滨海时报  【字号: | |

案例回顾

  拾得宠物狗拒归还   恐吓狗主人索费用

  小吴的柯基犬从家里走失。后小吴得知柯基经过两次转送,现被一位30岁女子何某捡拾。随后,小吴与何某联系并多次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希望何某将狗归还;但何某只是不停地向小吴索要购买狗粮、狗窝等的费用,且以柯基犬威胁小吴并对其进行言语上的奚落与恐吓。面对何某的态度,小吴忍无可忍,带着朋友前往何某家中讨要狗,随后还拨打了110。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小吴在何某住所的楼下发现了其所走失的柯基犬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经过医生的诊断,得出柯基犬高空坠落受伤死亡的结果。何某在派出所哭着向小吴道歉,声称自己并不是有意摔死她的狗,自己当时只是想用绳子将小狗放下去,结果途中绳子断裂。目前,何某的相关信息也被曝光,近几日也不停接到陌生人的辱骂电话。而小吴也明确表示将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何某拒绝归还宠物狗,涉嫌侵占罪

  律师解答: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表示,何某在捡到小吴的柯基犬后,明知狗主人在索要走失狗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归还,并据此索要财物,已经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案例中何某通过他人转送,占有小吴的遗失物,在明知小狗属于小吴所有,且小吴多次要求何某归还的情况下,何某拒不归还,占为己有。若该小狗的价值达到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则符合该条规定对“数额较大”的要求。何某的行为或将构成侵占罪。

  宠物狗被摔死,狗主人能否索要赔偿?

  律师解答:赵治国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上述案例中,捡拾人何女士拒不归还,未妥善照顾致使狗高空坠落而亡,即便无法确认其故意而为,但至少也是重大过失,狗主人有权索要赔偿。另外,《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何某对小狗摔死一事解释非有意而为。若经证实,何某是故意摔死小狗,且该小狗的价值超过5000元的,何某或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人肉搜索何某曝光  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赵治国律师表示,该事件中,网友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手机信息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进而导致被“人肉搜索”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范围之外,还为“人肉搜索”、非法买卖、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入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说明。该事件中,网友可以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但通过人肉搜索将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显然违法。此外,寄送丧葬品也是一种对他人的侮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参与其中影响力大更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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